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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土地使用等级的通知

2022/03/01 1.6w 阅读 377 点赞

乐府函〔2022〕5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土地

使用等级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对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土地使用等级进行适当调整(详见附件)。

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土地使用等级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土地使用等级的通知》(乐府〔2014〕15号)同时废止。

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使用等级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