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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 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2026/03/16 5.8k 阅读 206 点赞

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3月12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警力深入校园,开展以“知危险、会避险”以及“被发现、才安全”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旨在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出行理念,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乐东中学,交警宣传员结合辖区多起涉及学生违规骑行的典型案例,向学生明确指出:年满16周岁方可驾驶电动自行车,年满12周岁方可骑行自行车。通过图文展示和视频播放,宣传员生动呈现了闯红灯、违法载人、骑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融入学生日常出行情境,深入浅出地讲解。同时,活动还设置了有奖问答环节,帮助学生巩固所学交通安全知识。

在佛罗中学,交警宣传员向学生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并进行讲解。针对学生日常出行特点,交警宣传员重点讲解了骑乘安全知识,表示骑自行车应走非机动车道,乘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出行时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警指挥,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下一步,乐东公安交警将坚持“整治+教育”双管齐下,在严抓校园周边秩序整治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学生及家长的联合教育与情感沟通,把交通安全知识融入日常学习生活的点滴之中,让文明出行的种子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促使每一位学生都能成为交通安全的践行者与传播者,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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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