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才育,男,1965年3月生,乐东县利国镇乐二村村民。与配偶林真梅一直靠种植农作物谋生,2019年应聘成为一名乐东龙马环卫环境工作有限公司的水域保洁员。育有两子,长子周可东,次子周可保,次子常年在外工作,而长子毕业后跟着父母在家务农,工作虽然辛苦,收入不多但一家四口生活幸福和睦。

2023年7月5日,周才育照常在负责的区域作业,下午三点半左右时在望楼港出海口处,看到9名初中生模样的青少年在附近海域戏水玩耍。因为工作性质,周才育对附近海滩海况相对了解,他意识到这些青少年的行为非常危险,极容易危及生命安全,当即上前劝阻,
并对该群少年进行劝阻驱离,但由于自身还有工作需要处理未能一直守在事发海域,周才育在进行劝阻后就离开去处理工作,但是由于放心不下少年人的安全,他一直在远处边工作边留心观望。没多久后还是有两名少年未听劝阻,深入该海域戏水玩耍,后周才育发现两名少年有危险时他们已经被海浪冲出一百多米,周才育立即赶往该海域并不顾自身安危下海进行施救,成功救回一人。另外一名少年,因他体力不支未能救回。
在收到利国镇申报的见义勇为事迹材料后,10月31日乐东县委政法委、乐东县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工作人员到利国镇调查核实周才育见义勇为事迹,经走访调查询问本人及乐二村委会相关人员;到事发地望楼港派出所核实事情经过;走访被救人员家属后,确认该见义勇为行为确实存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传承见义勇为精髓,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倡导“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社会风尚和荣辱观,使人民群众认识身边的英雄,鼓舞和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到见义勇为的行列,营造“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的浓厚舆论氛围,鉴于周才育同志挺身而出、鼎力相救的行为,乐东县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将周才育见义勇为事迹公示报道后,按照程序将上报乐东县人民政府申报周才育为我县见义勇为积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