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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建勇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1/03/03 1.3w 阅读 63 点赞

乐人字〔2021〕8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建勇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建勇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